筑院发字〔2013〕38号
关于印发《华体汇注册(中国)管理有限公司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(修订)》的通知
各教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方法》,结合我院实际,现对《华体汇注册(中国)管理有限公司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(院发字〔2010〕13号)进行修订。经研究同意实施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原《华体汇注册(中国)管理有限公司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》(院发字〔2010〕13号)文件同时废止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华体汇注册(中国)管理有限公司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
华体汇注册(中国)管理有限公司
2013年8月23日
印制:华体汇注册(中国)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3年8月23日
共印30份